一、評審方式:

  •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之。
  • 由評審委員就教育性,以及創意、表演、主題性……等項目評分。評分標準如下:
    評分項目 說    明 配分
    教育性 1.能引發學生尋找親密關係中面對衝突、解決歧異的方法。
    2.反思性別溝通之議題及性別角色社會化之歷程。
    30%
    創造性 構想獨特、活潑、新穎有創意…等。 20%
    表演默契 演員之合作默契、演出之流暢性…等。 20%
    主題性 劇情內容符合主題及方向性。 20%
    技術性 拍攝技巧、剪接流暢性、字幕設計、特效表現、背景音樂、音效旁白等。 10%

二、結果公告:

  • 114年2月21日前於競賽網站公告獲獎名單。
  • 獲獎資料以郵寄方式寄發到各校。

三、獎勵方式: 由參賽作品中擇優予以獎勵,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分組評選,其名次如下:


  • 每組第一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一次,獲獎隊伍可得1萬元禮券。
  • 每組第二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一次,獲獎隊伍可得6,000元禮券。
  • 每組第三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一紙,獲獎隊伍可得3,000元禮券。
  • 每組佳作若干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一紙。
  • 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審結果,名次以「從缺」、「不足額入選」或「增加得獎名額」等辦理。
  • 若獲獎指導老師非公教人員(請各校於報名時即註明),則頒獎狀乙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