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評審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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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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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評審委員就教育性,以及創意、表演、主題性……等項目評分。評分標準如下:
評分項目 |
說 明 |
配分 |
教育性 |
1.能引發學生尋找親密關係中面對衝突、解決歧異的方法。
2.反思性別溝通之議題及性別角色社會化之歷程。 |
30% |
創造性 |
構想獨特、活潑、新穎有創意…等。 |
20% |
表演默契 |
演員之合作默契、演出之流暢性…等。 |
20% |
主題性 |
劇情內容符合主題及方向性。 |
20% |
技術性 |
拍攝技巧、剪接流暢性、字幕設計、特效表現、背景音樂、音效旁白等。 |
10% |
二、結果公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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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2月21日前於競賽網站公告獲獎名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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獲獎資料以郵寄方式寄發到各校。
三、獎勵方式: 由參賽作品中擇優予以獎勵,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組分組評選,其名次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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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組第一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一次,獲獎隊伍可得1萬元禮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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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組第二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嘉獎一次,獲獎隊伍可得6,000元禮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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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組第三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學生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一紙,獲獎隊伍可得3,000元禮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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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組佳作若干名,每校獲獎狀一紙,每位指導老師獲獎狀一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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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審結果,名次以「從缺」、「不足額入選」或「增加得獎名額」等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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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獲獎指導老師非公教人員(請各校於報名時即註明),則頒獎狀乙紙。